歐盟對中國皮面鞋靴反傾銷日落復審案發(fā)布終裁披露
2009年10月12日,歐盟委員會就對中國皮面鞋靴反傾銷日落復審復審案發(fā)布終裁披露文件,建議對中國和越南的皮鞋反傾銷措施再延長15個月,稅率維持不變,即除金履鞋業(yè)1家獲得9.7%的分別稅率外,普遍稅率16.5%;越南10%。各利害關系方向歐委會提交評論的截止時間11月3日10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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